摘要
职位数量: 4
招聘人数: 10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8-03
工作地点: 南京
公告详情
为充实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7]17号)精神,六合区卫健委所属8家事业单位面向六合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2023年医学毕业生招聘10名编制内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六合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h.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六合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定向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六合区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应届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非六合区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六合区卫健委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六合区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六合区气象路8号卫健委二楼203室)。
2.报名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核
六合区卫健委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3日9:00-17:30;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8月3日9:00-17:30,8月4日9:00-11:30;
处理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8月3日9:00-17:30,8月4日9:00-17:30。
4.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核即报名成功。
5.通过资格审核者,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实填写《南京市六合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定向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按时报名的及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试、考核
本次定向招聘由六合区卫健委组织,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考试成绩占80%,考核成绩占20%。
1.考试:考试采用笔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六合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核:由六合区卫健委采用查阅应聘人员个人档案的方式,根据应聘人员在校学习成绩必修课平均绩点(折算百分制)进行计分。考核完毕后,通知应聘人员对计分情况签字确认。
(三)考察、体检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人员名单在六合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考察由区卫健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体检由六合区卫健委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选岗
《岗位信息表》中,序号1和序号4的岗位需进行选岗(详见岗位信息表)。报考相应岗位,且考察、体检合格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不得由他人代选。选岗工作由区卫健委按照研究制定的《选岗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具体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六合区卫健委根据考察、体检、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网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区卫健委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区卫健委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有关要求
按照苏卫科教[2015]21号文件规定和《定向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须在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6年,未达最低服务年限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的,由考生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因本人原因,不参加资格审查、招聘考试、选岗,以及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导致违约及引起的一切责任自负。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说明
未能通过本次定向招聘进编的六合区2018级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由区卫健部门根据考试成绩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安排到村医岗位就业,在服务期内只可参加我区乡镇卫生院的公开招聘。
六、招聘咨询
本公告由六合区卫健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5-57758718
七、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六合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25-57755063(六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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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jlh.gov.cn/lhqrmzf/202307/t20230725_3970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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