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4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9-20
工作地点: 莆田
公告详情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为财政核补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4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招聘方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应往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报名第一日。
4.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6.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8.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性别 |
是否应届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内科医师 |
内科学、临床医学(内科学方向) |
4 |
硕士研究生 |
不限 |
不限 |
已取得执业医师证、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 |
具体岗位为呼吸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须在湄洲岛分院连续服务满5年,经总院考核合格后方可回总院工作。 |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putian.gov.cn/)、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ptxyfsyy.com.cn/)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
(二)提交材料:
1.报名表(附后);
2.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学校的专业方向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一份送至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区门诊六楼人事科,或将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本发送至pyrsk10000@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医聘网”)。
(四)资格审查: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开考条件:
符合招考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对外公布,可延长报名时间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截止时,报名人数仍未达到3:1比例的,应增加相近专业或类别,若增加专业或类别后仍未达到3:1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官方网站。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以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为主要内容。
面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人数超过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1.按照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由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2.按1:1比例对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治计生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考核。考核合格的,报人事部门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putian.gov.
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相关待遇
1.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补助政策执行。
2.博士研究生除了享受以上待遇外,医院另一次性给予130万元-160万元的住房奖励、8万元安家费等政策待遇。
九、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应主动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监督电话:
莆田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0594-2631233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纪委监察0594-2286643
本公告由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23年9月8日
附件下载: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2023年度招聘硕士研究生方案(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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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putian.gov.cn/zwgk/tzgg/202309/t20230908_18509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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