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1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11-10
工作地点: 厦门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保健医生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保健医生1人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医学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3.资格要求:持有国家认定的医师证或护士证。
4.岗位要求:身体健康,有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有幼儿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5.面试合格方予录用。
三、相关待遇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参照集美区统一规定的非编人员待遇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填写《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发至电子邮箱:hfyey202309@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6371858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面试结果将于幼儿园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厦门市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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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imei.gov.cn/zfgg/202311/t20231103_10221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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