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5
招聘人数: 20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12-04
工作地点: 杭州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杭州市滨江区卫生健康局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滨江区卫生健康局下属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杭州市滨江区卫生健康局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岗位表(扫描二维码查看详情)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要求,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五)如报考人员为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非在职)的,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六)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3日及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七)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相关“工作经历”时间、户籍(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落户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23年11月23日。
(八)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需要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至正式录用后结束。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均采用网络报名。
01注册及报名
时间:11月24日—12月4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业务系统(http://rljl.wsjkw.hangzhou.gov.cn/web/account_info/toLogin.html)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填写应聘报名表,并完成诚信确认。
2023年11月25日9时—2023年12月4日16时,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报名不足1:3比例的岗位,报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1次。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如因个人填报有误或未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填报,导致报名失败及其他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在本次招聘报名过程中,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0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12月7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注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03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
2023年12月8日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人事信息栏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04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3年12月9日9时—12月10日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杭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业务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不开考岗位报考人员和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17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0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13日9时—12月16日11时。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杭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业务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
01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上午09:00—11:00;
(2)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中考生发生违纪情况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3)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2023年12月23日起考生可登录杭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业务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0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个人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报告(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其他报考人员应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全国户籍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报告(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其中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要求的,如果已经注册过,执业范围必须和报考岗位相匹配,并且须同时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书;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相应的劳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费证明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如:B超、放射等),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的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未按时参加复审的或在复审环节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或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本招考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杭州市卫健委官网人事信息栏中进行公示。
03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个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将在杭州市卫健委官网人事信息栏进行公示。
(三)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在计算综合成绩时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官网”人事信息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杭州市滨江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公示后,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三)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诚信原则与相应的“一票否决”制度将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
(四)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杭州市卫健委官网发布,请注意查询。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滨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招聘岗位咨询
区卫健局0571-89521046(余老师)
西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71-86681106-8222(徐老师)
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71-86604700-8306(来老师)
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71-86616134-8307(汤老师)
网报技术咨询0571-85255424
监督举报0571-89521056
杭州市滨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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