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见详情页
招聘人数: 21
学历要求: --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12-13
工作地点: 山东
公告详情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成立于1958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所属15个地质勘探事业单位,分布在省内10个地市。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地质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主要承担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开展核地质、水文地质、生态环境地质、城市地质、新能源地质、海洋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工程地质调查及勘查工作。承担全省生态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支持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科学研究;承担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应用技术研究、推广工作;开展地质科普公益服务。参与制定全省地质矿产勘查、资源保障及地质环境事业规划、计划;参与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等制定工作。开展相关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我局所属第一地质大队等9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1名,其中招聘博士11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5日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电子信箱,电子文档名称一律采用“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需提交原件的扫描件,主要包括:①身份证。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对暂时未取得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允许承诺报名考试,但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③招聘岗位有职称等相关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对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知。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人员按照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设定面试合格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如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51761156
监督电话:0531-51761168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 )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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