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6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12-31
工作地点: 济南
公告详情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坐落在山东济南,历经百年风雨,发展成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指导基层为一体的省内功能最齐全、医疗服务能力最强的现代化综合三级甲等医院,是国内外知名、山东省医疗卫生行业的龙头医院。现有中心院区和东院两个院区,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排名居全国第20位,考核等级为A+。入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依托我院的山东省立医院菏泽医院和山东省立医院泸州医院双双获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在省内尚属首例。“内分泌糖脂代谢与脑老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获批立项建设。获批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第一批建设单位、国家心脑血管疑难疾病诊疗能力提升工程单位、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单位,建有国家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移动处置中心(山东),是罕见病诊疗山东牵头医院。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医院工作需要,2024年面向海内外招聘青年英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热爱医院工作,遵守宪法、法律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党纪、政纪处分或违法行为;
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具体条件:
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年龄不超过32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急救中心、儿科、手足外科、耳鼻喉科、心外ICU岗位、体循环岗位、重症医学科、超声医学科、麻醉科、病理科、输血科等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三)现役军人、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医院2024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79人,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如下:
山东省立医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
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11月30日起发送报名材料到报名邮箱slyygkzp@163.com,并在2024年1月3日至5日登录山东省立医院官方网站按照相关要求确认报名情况。
2.报名材料
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名汇总表(附件4);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专业方向、发表的SCI论文及科研成果的详细情况、各类获奖、工作情况、留学情况等);身份证扫描件、国家承认的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各类奖励荣誉证书的扫描件、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文章或立项证明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每份文档均以“本人姓名+文档内容”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放入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命名的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送邮箱。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拟录取的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0月底前取得规定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毕业生需拿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前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省立医院官方网站,不再单独通知个人。
面试以招聘专业为单位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三)考察和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报考专业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希
联系电话:0531-68776208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
附:所需附件可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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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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