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22
招聘人数: 34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1-20
工作地点: 赤峰
公告详情
为满足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工作和业务发展需要,根据《赤峰市红山区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人员工作办法》(赤红政字[202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4名,实行员额备案制管理。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2024年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5.报考岗位资格、学历、专业、年龄等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范围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
直接面试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和计划、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招聘简章于2024年1月12日在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官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工作由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人员招聘资质审核小组负责,采取考生(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网址:www.chsi.com.cn)、个人简历一份、报名表一份(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本人现场签名。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填写的报名表(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在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官网下载(网址http://www.cfshsqfybjy.com/),报名表填写后打印并粘贴照片,同时提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提交照片要与报名表一致。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人员招聘资质审核小组负责,报考者对学历、学科(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人员招聘资质审核小组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4.报名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1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5.报名地点: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3号楼3层报名处。
6.此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基本能力,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按规定封闭进行。
2.面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人选,岗位名额末位排名出现分数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确定。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医院官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3.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均需参加面试,应聘人员需按时领取准考证,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1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领取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地点: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3号楼3层报名处。在领取准考证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四)体检与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医院官网、医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仅限递补一次)。
3.考核工作由医院党办和人事部门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复查,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仅限递补一次)。
(五)公示
1.根据考生的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医院官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仅限递补一次)。
(六)聘用
1.公示期满,由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均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仅限递补一次)。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临床实用型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本科应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为合格的,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兑现;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一经聘用,应聘者在本院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规培及其他培训时间不计入在本院工作时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
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官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予以关注。
本简章由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红山区卫健委:0476-8266829,0476-8220859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党办:0476-5881007
政策咨询电话: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0476-5881180,0476-5887120
附件1:2024年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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