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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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22年鹿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安排,定于2022年8月29日统一组织体检(入围体检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请入围体检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单寸免冠近期彩照1张,于8月29日(周一)上午6:50到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宽带路7号1楼大厅)集中,统一参加体检,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生在体检当天集中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温州防疫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上交已签署的《个人健康申报及防疫承诺书》(附件2)并配合测量体温。“温州防疫码”绿码绿勾,且显示“可通行”以及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参加体检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体检项目要求摘除口罩外),做好个人防护。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现金支付)。另请考生备足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上衣(外套除外)不要穿胸前带有亮片或金属的衣服,以免影响检查。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并出示相关医疗证明,申请缓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对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日复检;对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需要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如考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的,当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该项检查。
十一、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小组单独活动。体检结束后,请立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鹿城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三、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自身情况提前安排来温返温时间,倡导省外来温人员开展一次落地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体检前7天内如出现《个人健康申报及防疫承诺书》中的任一项情况,请及时与鹿城区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577-88201190)。
十四、考生在集合时,经现场测温高于37.3℃的,应提供报到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经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体检。经评估需按照防疫要求采取相关措施处理的,待情况排除后另行安排体检。
十五、体检期间,考生如出现相关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后续体检项目,由医院专人经专用通道引导至临时隔离点,按照防疫要求采取措施处理,视情况继续参加体检或受控转送至发热门诊就诊,情况排除后另行安排体检补检剩余项目,已检项目不重检。
十六、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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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鹿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一).xlsx
附件2、个人健康申报及防疫承诺书.doc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4日
原标题:2022年鹿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通知(一)文章来源:http://www.lucheng.gov.cn/art/2022/8/24/art_1229484980_59061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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