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1
招聘人数: 12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4-27
工作地点: 玉林
公告详情
为解决我县基层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状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会同意用编,决定2023年4月下旬到南宁市有关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有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2人。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基层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2人,其中:陆川县平乐镇中心卫生院3人、陆川县横山镇卫生院1人、陆川县乌石镇中心卫生院2人、陆川县乌石镇月垌卫生院1人、陆川县滩面镇卫生院2人、陆川县良田镇中心卫生院1人、陆川县清湖镇中心卫生院1人、陆川县古城镇卫生院1人(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3年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择业期毕业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范围
面向玉林和广西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限。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4月27日--2005年4月27日之间出生)。
4.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少数岗位报考学历放宽到普通高校专科。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及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证书(2021-2022年毕业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现场提供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进行报名)。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6.具备招聘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函》(桂人社函[2021]317号)等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本次招考所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4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AB座教学楼西A1教室(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9号)。
3.有意报名的考生自愿依时自行到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AB座教学楼西A1教室报名。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交通线路导示:1.南宁火车站:(1)地铁:A站口乘2号线(西津方向)到明秀站下车,E口出站步行1.3公里到达(推荐);(2)公交车:南宁站出站口步行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3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3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报名时间上交1份,另2份自存;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第一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5)学位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须提交);
(6)2023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相关证明(样式见附件3);
(7)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8)自带用笔。考生应带好水性笔方便笔试等。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名应聘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扫码进入招聘群)。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1:20时加设笔试环节)。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①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1:20时加设笔试环节。
②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3而不达1:20,该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③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达1:3而确需开考的,经请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实际报考符合条件人数予以开考。开考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用具。
(3)笔试时间:初定在报名结束后的当天下午,具体以群通知为准;
(4)笔试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5)笔试内容: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应知应会的知识。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考点及招聘群公布成绩。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
(1)面试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加设笔试的岗位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6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和分值。进入面试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聘者掌握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及设想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安排在笔试结束的当天或第二天早上,地点在原报名点,具体另行通知。
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候考室及招聘群公布成绩。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考生自备)。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各类岗位明确的优先规定确定人选。还不能确定的,按退役大学生士兵、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系“三好学生”、学历层次、招聘地域界限(招聘范围为全国的广西为先,范围为广西的玉林为先,范围为玉林的陆川为先)的顺序确定签约人选。如还不能确定签约人选的另增设面试。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2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签订就业协议,否则不能签订就业协议和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及以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3.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达1:2及以上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方为合格。
六、体检、考察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志愿服务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考察时间原则上在2023年7月底或8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
八、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至2023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列入编制管理,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使用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监督电话:0775-7216171
咨询电话:0775-7236082(陆川县人社局)
0775-7233216(陆川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1.2023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2023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3年陆川县公开招聘有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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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63201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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