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0
招聘人数: 15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7-26
工作地点: 大连
公告详情
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15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3年第二批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职责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能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和勤奋敬业精神,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4.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6.已就业的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3年第二批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职责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截止至2023年7月26日16:00)
应聘者登录大连民族大学网站或“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查看招聘公告及应聘要求,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将应聘材料发送至recriut@163.com。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材料-联系电话-医聘猫”(如:张三-应聘教学秘书岗位材料-12345678900-医聘猫)。应聘者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包含以下文件:
(1)《大连民族大学2023年第二批劳动合同制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文件命名为“1.姓名-报名表”(如:1.张三-报名表);
(2)《大连民族大学2023年第二批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表》(附件3),文件命名为“2.姓名-信息表”(如:2.张三-信息表);
(3)个人简历、个人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证书认证资料(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党员关系证明(仅党员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此类材料电子版需按顺序合并编辑为一个PDF或WORD文档,命名为“3.姓名-个人支撑材料”(如:3.张三-个人支撑材料)。
2.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行现场确认审查。初审合格名单、现场确认审查具体安排将发布在大连民族大学网站和“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审查时须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1)《大连民族大学2023年第二批劳动合同制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
(2)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字);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5)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
(6)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证书认证资料,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可以认定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身份的相关材料);
(7)基层党组织提供的党员关系证明(仅党员提供);
(8)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仅具有工作经验者提供);
(9)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岗位在招聘条件中提出的,需要提供);
(10)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考试
考试分为两部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对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素质进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招聘人数要求,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先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4.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原则上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原则上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有异议、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原则上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聘用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2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聘用人员派遣至大连民族大学工作,教学秘书岗位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至校内相关学院。工资待遇按照学校劳动合同制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公示后未办理入职手续前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以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学校纪委的监督。应聘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大连民族大学周老师0411-87653537
赵老师0411-87656029
其他业务咨询: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景先生0411-65891611
六、其他事宜
1.应聘者在招聘期间,请及时查看微信、电子邮箱、大连民族大学网站或“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同时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无法取得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获得学历学位,或者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个人简历中须标注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招聘相关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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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new.dlnu.edu.cn/info/1046/290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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