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5
招聘人数: 25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7-31
工作地点: 河池
公告详情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及《河池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天峨县2023年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执业资格。
(二)公开招聘其他条件要求
1.专科学历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27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7日至2005年7月27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7日至2005年7月27日期间出生)。
4.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天峨县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为准。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5.使用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6.乡镇卫生院招聘的岗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用人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7.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聘)、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7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峨县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23年7月20日起,可通过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与天峨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412室)联系,联系电话:0778-7871238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天峨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天峨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412室)。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白底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照片;
(4)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6)《个人承诺书》一式一份;
(7)《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4.报考费用:本次招聘的报名、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5.其他。本次招聘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天峨县卫生健康局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该证作为报考人员参加我县医疗卫生机构自主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具体领取时间待定。
四、笔试
在附件1《岗位表》是否进行专业科目笔试栏中标“是”的
需要进行专业科目笔试,标“否”的不需要进行笔试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一)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由天峨县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
(二)笔试科目
笔试只作专业知识科目考试一科,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三)照顾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四)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科目考试成绩+照顾加分。
(五)笔试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上班时间电话联系或到天峨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412室)查询,查询电话:0778-7871238。
(六)笔试不划定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五、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1.要求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直接面试、组织考核的岗位。符合免笔试岗位报名条件均免笔试,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范围,不限制人数。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工作由天峨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天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发放。
(五)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六)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七)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八)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全部考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综合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考核。
六、体检和考核
1.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天峨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一)天峨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事业单位须与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天峨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8-7871238
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7830200
附件:1.天峨县2023年自主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2023.7.20..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7.20.xls
3.天峨县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2023.7.20.docx
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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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c2a05e5c-b5c4-4fae-8a84-654e66ba96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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