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30
招聘人数: 32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8-04
工作地点: 太原,包头,三亚,海口,贵阳,铜仁,黔南,兰州,酒泉,九江,郑州,银川,南宁,甘孜,眉山
公告详情
为帮助西藏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经与内地部分非援藏省区人社厅商定,现就2023年内地非援藏省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内地非援藏省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32个,各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内地非援藏省区事业单位面向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西藏生源(高考时户口在西藏,且在西藏报名参加高考的)并符合招考条件的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全日制少数民族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见各岗位条件。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3年8月4日为准(按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截止到报名结束之日)。
(二)岗位条件
考生报名须符合此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内地非援藏省区面向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公职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日9:30—8月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注册登录西藏自治区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s://xzgwy.appms.cn/KaoSheng/Index.php),点击“2023年内地非援藏省区事业单位面向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按报名流程进行报名,考试免收报名费。
(三)资格审核
1.自治区人社厅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和考生报名同步进行,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关注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2.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报考,填报专业必须与本人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标注专业相一致。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岗位,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要随时关注自己报名的审核通过情况,如所报岗位没有通过审核,可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8月4日18:00关闭,报考人员须及时报名并确认,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扎堆报名,避免系统关闭,报名不成功。
4.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本人承担。在系统报名、下载准考证时遇到问题,请及时拨打技术服务电话解决。联系电话:0891-6328229。
报考岗位审核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拨打审核电话解决。联系电话:0891-6845892。
(五)网上下载准考证
考生于2023年8月8日早上9:30起,登录报名平台,使用电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在拉萨,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总分为100分。本次笔试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
五、面试
面试由西藏自治区人社厅联合内地非援藏省区人社厅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
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可以按照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确定为面试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23年8月15日在自治区人社厅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上午9:30开始。
面试地点: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拉萨市八一北路人才巷2号)。
六、体检、考察政审与复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政审人员,人员名单于2023年8月29日在自治区人社厅门户网站公布。参加体检和考察政审人员在名单公布后,须自行及时到自治区及各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二)考察政审
考生须填写《2023年内地非援藏省区事业单位面向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政审表》,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给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复核
经过体检和考察政审的考生,由自治区人社厅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复核时间为2023年9月4-6日,考生复核时须携带体检合格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政审表、诚信报考承诺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2023年内地非援藏省区事业单位面向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政审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见本公告附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政审、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西藏自治区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八、聘用
(一)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于2023年9月14-15日到西藏自治区人社厅事业处领取聘用手续函,并于规定时间内及时赴招聘省区,由各非援藏省区人社厅及招聘单位按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没有领取聘用手续函的,以及领取了聘用手续函件逾期不报到的(自接到通知15日内),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考区内各项公职岗位考录招聘。
九、纪律要求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1日
2023年内地非援藏省区事业单位面向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ls
2023年内地非援藏省区事业单位面向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政审表.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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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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