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4
招聘人数: 7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9-07
工作地点: 喀什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要求,喀什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程序、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原则,做到招聘政策、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30日(含)后出生;
7.学历、学位要求:需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请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历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应聘人员专业名称须与附件1中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一致,若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那么其下属的二级学科专业均要满足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9.已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意见等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官网(http://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喀什地区CDC)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日——9月7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二维码附后)。报考人员应认真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身份证照片、近期1寸照片、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或疏忽错报被取消面试或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
线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时进行资料申报,由喀什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线下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带上所有证件原件到审查地点进行复审。
2.线下资格复审查时间:
2023年9月10日--9月12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3.资格审查地点:
喀什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喀什市夏马勒巴格路45号)
4.资格审查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根据资格审查情况,以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官网(http://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喀什地区CDC)发布通知公告为准。
2.面试具体要求:按照“专业实操+现场提问”原则,总成绩=专业实操×70%+现场提问×30%核算。面试由考核人员根据不同业务专业出题、审核、打分。(及格分数线60分,按高分录取原则)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以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官网(http://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喀什地区CDC)发布通知公告为准。
2.体检要求: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1.考察时间:由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2.考察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生需按要求填写《2023年下半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证、考察表、个人档案原件统一送交喀什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由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通知下发后,未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报到及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到后,与招聘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报考职位聘用,不允许跨职位调剂聘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六)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七)本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部门(喀什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相关事项
(一)喀什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指定、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998-2582563(庞老师,王老师)
政策咨询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998-2582597(仅接受投诉举报,不接受考试报名政策咨询)
附件:
附件1:喀什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本地)
附件3:2023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4:2023年下半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附件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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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kashi.gov.cn/ksdqxzgs/c106694/202308/ddb49df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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