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见详情页
招聘人数: 7
学历要求: --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10-13
工作地点: 江苏
公告详情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东台市融媒体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13日之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4月1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4月1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报名地址:东台市融媒体中心9楼党政办(东台市金海中路35号)。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 ①《东台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④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⑤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⑥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东台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并在指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5:1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3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70%。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入围。如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tai.gov.cn)和“今东台”APP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一经录用须在本单位服务3年以上(含试用期)。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组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问责处理。
咨询电话:0515-85213587
监督电话:0515-85288829
东台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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