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6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1-01
工作地点: 汕尾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务员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12月公开招聘事务员Ⅰ类岗位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12月公开招聘事务员Ⅱ类岗位表》(简称“《Ⅰ类、Ⅱ类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Ⅰ类、Ⅱ类岗位表》所规定条件,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报考年龄为18至45周岁(即1977年12月29日至2005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方式及时间
(一)报考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s://shenshan2023v2.htirc.cn/)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为防范冒用他人身份恶意注册、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报考等情况,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实名认证。
(二)报考时间
2023年12月29日10:00至2024年1月1日17:00,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重新提交。
建议避开最后一天报名高峰,以免网络塞车、系统不畅影响报名。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深汕特别合作区劳务派遣人员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注册报名所有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并上传相关附件,请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文件格式为jpg、png,大小不要超过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扉页及个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
(6)岗位条件有专业资质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7)岗位条件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合同、社保缴纳清单等工作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开展,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5:1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岗位。
考生可在1月3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考生,将统一退回报名表,考生可在1月3日上午10时至4日下午16时,登录报名系统补交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仅限一次),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可在1月5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准考证。
五、线上笔试
(一)科目
Ⅰ类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Ⅱ类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科目笔试。
Ⅰ类岗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70%+《申论》成绩×30%,Ⅱ类岗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7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
(二)时间
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前系统测试和模考
1.考生应根据线上笔试平台操作流程进行考前系统测试,若因考生自身原因(如设备或网络等问题)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模拟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模拟考试不作强制性要求。
(四)成绩公布及合格线
考生可于线上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排名情况。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面试
(一)面试对象
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范围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成绩同分则并列入围,不足5: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有放弃资格复审资格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资格确认
1.考生须到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获得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当天须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扉页及个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岗位要求工作证明材料、银行卡复印件等。
(三)组织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省外户籍人员来我区参加面试给予1000元差旅补贴,省内外应届毕业生来我区参加面试给予500元补贴,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就高选择。
七、综合测评
拟聘人选须进行线上综合测评,主要为心理测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背景调查和体检
(一)背景调查。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对拟聘人选开展聘用前背景调查,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入职体检常规项目。体检项目指标异常且医院建议复查的,需及时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背景调查和体检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有关规定的,由指定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
(二)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7天内与用工单位签订就职确认书,确定报到期限,最迟不得超过30天。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十一、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根据规定设置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聘用。
(二)薪酬福利待遇按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事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它事项
(一)事务员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有关规定实行员额管理。
(二)本公告内容和相关提示不代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将成为名义上或实质上的用工单位,也不代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将与报考人员建立直接的法律关系,聘用人员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以三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其中工作证明材料可以为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企业出具的工作证明等。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须为各级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评定的,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同时应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相关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五)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并在面试资格复审、考察、公示、聘用以及试用期管理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对查核。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等违规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终止聘用程序,并纳入深汕特别合作区劳务派遣人员黑名单;对于已经聘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导致职位空缺的考生亦纳入深汕特别合作区劳务派遣人员黑名单。
(六)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12月公开招聘事务员Ⅰ类岗位表
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12月公开招聘事务员Ⅱ类岗位表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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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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